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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帝国北境,玉兰州,拒马城。
傍晚,城北一间破落的小院子里,一名身材高大健硕,浑身腱子肉的少年正在挥汗如雨地练拳。
少年名叫程境凌。
其一身古铜色皮肤,浓眉大眼、面容方正,若是咧嘴笑起来露出口大白牙,总透着股“傻气”,就会给人以憨厚可靠之感。但若仔细盯着他的眼睛看,又会发现其中偶尔闪过的机敏狡黠之色。
嘭嘭嘭——
忽然,敲门声响起。
紧接着门外传来了一段绵软娇润的女人声音:“小猛,开门。”
闻言,程境凌练拳的动作戛然而止。
嘭嘭嘭——
见院内没有动静了,敲门声再响,比之前重了很多。本绵软的声音也变成了不耐烦地娇叱:“别躲在里面不出声!我刚刚都听见你练拳的声音啦!”
程境凌无奈摇了摇头,只能走过去开门,开门的同时还不忘抬起手挠着后脑勺,并露出自己标志性的“傻笑”,诚恳道:“小雯姐来了啊,我没躲着,刚收了拳势,正准备来给你开门呢。”
“少来!”
门外身材窈窕面容娇俏的少女见门被拉开,先是没好气地白了程境凌一眼,接着便毫不客气地撞开他挤进了院内。
将手中提着的食盒不轻不重地杵在石桌上,少女坐在旁边的石凳,双臂抱起,撇过头斜盯向程境凌,愤愤道:“就你那两下子庄稼把式,还收拳势?你有个……有什么拳势?刘小猛!说!你最近怎么回事?怎么自从马沟村帮农回来,就总躲着我?”
“我没有啊……小雯姐,我怎么会躲着你?”程境凌脸上依旧是标志性的傻笑,对视着少女冷峭的目光,诚恳道:“我就是最近想把精力更多的放在练拳上面试试,万一我突然就开窍了呢?小雯姐,你知道的。我马上十六岁了,如果没有一技之长,就只能去城外当农奴……”
小雯姐全名叫刘小雯,是城中富户刘员外家的独女,刘府的千金大小姐,而程境凌则是刘府的……私奴。
十二年前北境大饥荒,当时还不满四岁的程境凌被刘家收为私奴,幸获一口饭吃没被饿死。
刘小猛是刘家赐的名,平常身边人如此称呼他,他也笑着应和。
但早熟的他永远记得,父母给自己起的名字叫程境凌,这才是他的本名。
作为刘家私奴,从小就要帮刘家干杂活,洗衣劈柴、帮农喂马、扫地挑粪,且没有任何酬劳。等到十六岁后若没有个一技之长,就要被送去务农,一辈子当一名农奴。
而从小被豢养长大的私奴,没有任何自由时间和金钱供自己支配,又能去哪学得一技之长?所以几乎每一个刘家私奴的结果都是变为农奴。
但程境凌不想认命,从小早熟的他凭借长相端正嘴还甜,荣幸成为了刘家大小姐刘小雯的头号跟班。
凭刘小雯罩着,一直都是干最少的活,吃最饱的饭。
并且还在刘小雯上课的时候趴墙角偷听,最后因为学得比刘小雯还好,课后帮刘小雯代写家庭作业,更受大小姐赏识了。
还有他刚刚练的拳法,也是小时候趴墙头,偷偷看护院们练拳学来的,只是……
“唉,”刘小雯叹了口气,终于肯坐正身姿,郁郁地看着程境凌道:“小猛,我早就跟你说了,炼体拳法没有配套的呼吸法和运劲法,是练不成的。再说,习武之人哪怕只是初入炼体,每餐亦要啖肉数斤,偶尔还要调配宝药进补,你哪来的钱买肉和宝药?武学之道没你想得那么容易!听我的,留在刘家,我不会让你当农奴的。我会想办法把你调去城里的米铺打杂,你这么聪明,肯定用不了几年就能当上管事、掌柜,这不比你习武有盼头吗?”
刘小雯苦口婆心地劝导完,便满眼期待地盯着程境凌,希望能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而如果不是前一阵子,刘家家主刘震元刚刚把程境凌叫到面前,吊起来狠狠地赏了他二十鞭子,并警告他以后离刘小雯远点,不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程境凌肯定会将希望都放在刘小雯身上。
但如今入了刘震元的眼,他别说去米铺打杂,恐怕就连安稳地当农奴都是奢望了。
只要出城当了农奴,他估计就会“意外身亡”。
命运所赠送的礼物,早就已经在暗中标注好了价格。
这就是他从小耍小聪明讨好刘小雯以获得种种便利,而应付的代价。
程境凌低下头沉默半晌后,抬起头坚定地看向刘小雯道:“小雯姐,我还是想试试!”
“唉,我就知道。”
叹了口气,刘小雯起身,将食盒里面的饭菜一一拿了出来放在桌上。
待食盒空了,刘小雯将食盒重重盖上,用有些忧闷的眼神看着程境凌,语气凶狠地道:“刘小猛,你给我记住了!你当初答应本小姐的,永远都做本小姐的头号小跟班儿!不许反悔!”
说完,也不等程境凌回应,便气哼哼地拎着空食盒走了。
程境凌看着刘小雯出落地愈发凹凸有致的背影,一时间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这不是刘小雯第一次劝他放弃习武了,也不是他第一次拒绝,怎么这一次如此生气?
程境凌有些搞不清楚状况,将头探出门外对着刘小雯的背影嘱咐了声“路上小心”,得到的回应只是大小姐背对着他招了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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