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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首先要让自己成为这个世界之上武道最强的那个人。”墙壁之上的李清大笑起来:“这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是不是?但对于我来说,这并不是太难的事情。悟空我为量身定做了一套武道修练系统,我给他取名为混元功,至于这名字好像是我曾经看过的一本小说上的,反正无所谓,一个名字而已嘛。兄弟,这东西你可以练一练,别人嘛,还是算了,因为他们练,那是要死人的。至于怎么在短时间内练成,我当然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在我这个时代,生物基因技术已经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地步了。于我而言,只是睡一觉而已,剩下的,就交给悟空去忙活了。”
听到这里,秦风苦笑,自己练了,也差点死了,因为自己与李清也是不一样的。
“然后我横空出世了,这个时候的大周朝,已经到了一个皇朝的末期了,正是英雄辈出的时候,当然,这个时候,也是名将辈出的时候,我打了许多败仗,但我最终,把他们引到了这个地方。想来你也明白了,我使用了战舰之上的近身防御系统。在我们那里,如果这些防御系统被使用基本上就等于是垂死挣扎了,但在这里,这些却都是最为厉害的进攻武器,因为他们还处在荒蛮时期啊。”
“一夜之间,大周朝的数十万大军灰飞烟灭,他们以为是天罚,于是他们剩下的所有人都崩溃了,我成为了那个天命王者,说来可笑不?”
“我建立起了大唐王朝,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你想来也知道吧?其实我的目的只有一个,收集能量,替我打开回家的路。呀,这颗星球之上,核原料是如此的稀缺,以至于我不得不花费了如此长时间来寻找,这是我的不幸,但对于这颗星球上的人来说,或者就是最大的幸运了。”
屏幕之上的李清脸色显得有些黯淡了:“地球,最终毁于核战。”
秦风的身体大震,地球,终于还是没了吗?
“这个星球上的核原料太过于稀少,我动用了举国之力来寻找他们,这一找,就是几十年啊。到后来,我都不敢出来见人了,因为我在这里的伴侣,同伴,战友,仆从都在不可遏制地老去,而我,却还是几十年前的老模样,我的衰老速度要比这里的人慢得太多,基因改造使得我们获得了更长的生命。”
“终于,我使用战舰内部的机器,制出了足够的核材料,我要回家了。我的许多忠心的部下,也决定要跟我走,其实我不知道他们跟我回去之后能不能活下来,因为我来这里的时候,那么多的战友都不在了,但我还是带上了他们,因为我害怕了孤独,我怕当我回到那边的时候,那边已经成了一片荒芜,再也没有人了。”
“走之前,我毁掉了战舰里制造核材料的设备,毁掉了所有武器以及与武器有关的资料,我不希望我曾经生活过的这个地方,再一次走上地球的老路,我希望这里,永远也不要出现热武器,出路,并不仅仅是只有一条的,有时候,愚昧也可以说是一种幸福,当你见识过末日惨象之后,你绝对会无比怀念过去的日子。那远远不是一些科幻电影上所描述的那样,那是比地狱还要残酷千万倍的景象。不过我还是给你留下了有关医疗农业方面的资料,虽然他们对于这个世界来说,还过于高深,但一些基础的,我想还是有用的。我那个时候,一心想要回家,可没有心思来弄这些,如果你不能回去,那么,可以用上一辈子时间来做做这些。”
“我带走了悟空,他是我回家的指路明灯,不过副机也足以让这艘再也飞不起来的战舰保持最基础的运行。每十年,他蓄积了足够的能量之后,便会重新开启一次。”
伴随着李清的叙述,紧闭了千年的大门缓缓地在众人面前敞开,一艘梭形的飞行器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中,一群人正在鱼贯向内走去。
“兄弟,我要走了,如果你来了,而且不能离开的话,请不要再让这里走上地球的老路,让这颗星球,永远保持平静吧!副机的控制密码也是一首歌,《好一朵茉莉花》,你不会说你不会唱吧?哈哈哈!”
爽朗的笑声之中,李清以及那艘梭形飞行器的映象渐渐淡去,内里,一盏接着一盏的灯光逐一亮起,一个比他们现在所处的地方还要宽敞的大厅展现在众人的面前,正中间的一面屏幕闪烁了几下之后,一个大大的猪头出现在了上面。
“我是八戒!”
“我是八戒!”
单调的机械音伴随着一首舒缓的曲调在偌大的空间里飘荡着。
一个月以后。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玉龙山并没有什么变化,只不过是这里驻守的人,换成了大明的士兵。只有少数一些人知道,困挠了他们上千年的事情,终于真相大白,只是这个真相让他们有些难以接受而已。
齐国在最后,选择了投降。郭显成在接到命令一场大哭之后,选择了自杀。曹著带着他的亲信逃出了长安,随后在明军的追剿之中被击毙。除开这些人,长安算是比较平和的归属了大明,这片大陆,最终统一在了大明的日月旗下。
玉龙山,望台之上。秦风与闵若兮两人并肩而立,闵若兮紧紧地挽着秦风的肩膀,自那天以后,只要是两个人单独在一起的时候,闵若兮就会这样紧紧地抓着他,哪怕是在睡梦之中,也会如此。
头顶星空璀璨,两人都仰望着那满天的繁星。
“你是从那其中一颗星星上来的吗?”
“算是吧?”
“那你会走吗?”
“当然不会。我就在这儿陪你一辈呢!我还要带你去走遍山川大海呢!”
“你是不是也不会老?就跟李清一样,等我成了一个老太婆了,你还是一副年轻英俊的模样,那个时候,你还会要我么?”
“傻瓜,你瞧瞧我现在,我比你可老得快,我头上都有白头发了。”
两个人影依偎在一起,其中一个头颅靠在另一个人的肩上,随着月光的偏影,两个人影渐渐地重合成了一个。
后记:
历时整整三年,<马前卒>终于完本了,这是枪手写过的最长的一部小说,也是出场人物最多,彼此关系交织最复杂的一部小说。赞也好,谤也罢,对于枪手来说,顺利地将其写完,已经获得了最大的成就感。
首先要说得,仍然是感谢,虽然很俗套,但除了感谢,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来表达这三年来我对支持自己的那些新老书友们的感激之情,是你们,一次次地给了我写下去的动力,是你们的订阅,打赏,让枪手获得了不菲的报酬,从而能安心地创作。不想唱高调,稿费,的确是我们这些写网络小说的最大的源动力。
第二,是要检讨。检讨的第一件大事,是错别字,正如很多书友猜测的那样,枪手写完一章,是没有校对就直接发上来的,不仅仅是错别字,还有人名和地名经常搞混淆,枪手一直觉得自己记性挺好的,现在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好记性不如一个烂笔头,而且随着年龄一年年的增长,记性也是一年不如一年了,下一本书,枪手一定要牢记这一点,写完要校队,要做人物图谱。要检讨的第二件事,是地图,在这上面,枪手是出了大问题的,很多书友或者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说到这个问题,的确有些汗颜,掩面,没脸再说了。下一本书,一定不会再出这样的BUG。
第三,当然是广告了。这本书完,下一本书便也开始了。书名<寻唐>。在中华璀璨的五千年文明当中,我们有过一统六合,建立了第一个大一统国家,书同文,车同辙的大秦帝国,有过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的大汉帝国,有过富甲天下但军事力量却羸弱的宋朝,当然,也有我们口诛笔伐但实际上将我们中华版图大大扩张了的清帝国,但枪手实际上最喜欢的还是大唐帝国,雄踞东方,傲视世界的盛唐,有着包容天下的广阔胸怀,物产丰富,交通天下,人文荟萃,种族融合,通商通海于四邻远邦,文治武功矜伐于欧亚大陆,正是因为这个大帝国的崩溃,使得我们的中华文明陷入到了一个充满暴力,血腥和动荡的残酷时代之中。在其后的五代十国是一个上下失矩,四分五裂,乱象从生,有枪就是草头王的血腥时代。我们的主角来到的末唐时期,他想要做的,就是找回盛唐之景象,重谱一曲盛唐赞歌。
不出意外的话,明天起点就能找到这本书了,热切盼望新老书友的光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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