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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野猪被带回来之后,大家先是一顿欢呼,大半年没吃过鲜肉了,就算野猪肉不好吃,炖不烂,那也得开开荤。
但一大锅猪肉炖粉条闻着挺香,吃着是真嚼不动,不得已又返工了一回,多加汤和粉条,光吃那点肉味儿,不吃肉!
可剩下的一半猪肉咋办呢?王英安和宝立徳费劲宰杀了半天,难不成就给扔喽!结果还得看专业人士的操作,王英安琢磨了一下午,又试验了两次,就给捣鼓成肉馅了,经过几个馋嘴的家伙试吃,反响不错。
于是野猪肉馅的饺子、馄饨就诞生了,成了救援队里的一道硬菜,逢年过节才能,平时不给吃。不是野猪肉不够,是韭菜长势跟不。
不过王英安说了,肉馅不光能包饺子,掺合点胡萝卜丝和土豆泥,炸肉丸子应该也可以入口。目前他正在试制,估计用不了多久,救援队的饭桌就能出现真正的肉菜了,不用整天再用各种罐头充数。
不管野猪肉韭菜馅的馄饨有多香,吕叶江南也吃的味同嚼蜡。心里有事啊,尤其是看到特勤组训练之后,心里那种隐隐的忧虑就成了隐隐的痛。
“江南啊,我问你,如果活尸、蓝魔鬼都是真的,且就离咱们不远了,你会怎么办?”
反观洪涛的胃口就非常好了,一连吃了两碗馄饨外加两个烧饼,这才叼烟,带着吕叶江南沿着公园里的小路向停车场走去,边走边聊。
“……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远离城区,多收集些生活物资撤到北边山区里去。不瞒您说,窦队长有个亲戚就在密云,那边很多村镇都在山沟或者山坡。我们已经找好了两个地方,如果洪队长有兴趣可以合兵一处,或者继续当邻居。”
果然,飞虎队也不傻,救援队知道找后备基地,人家做的更彻底,一家伙干到密云去了。那边全是山地,也不缺乏市镇,只要把附近的丧尸清理干净,给养什么的肯定不愁。守着密云水库,周围河流众多,更不缺水。
就算水库决口了,大水也只会向南边倾泻,待在山丝毫不受影响。从另一个角度讲,还等于替人类清理了一大片丧尸,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然后呢,就一直躲着?待几年之后动力没了,十几年之后武器没了,靠在山种地用弓箭狩猎生活?那你们的后代呢?他们一出生就点油灯、缺医少药,成为大山的儿子?”
“本来有机会延续现代生活,可你们选择了躲避,硬生生把骑着大摩托的飞虎队弄成了刀耕火种、采集狩猎的飞虎部落,是不是有点太消极了?”
“当初的狼队虽然行事过于激烈,可他们面对困难从来没有退缩过,至少明白一个道理,丧尸才是人类最大的敌人。”
“如果我早知道飞虎队会变成一群小猫咪,还不如不救呢。留着一群狼,哪怕不小心被咬了,好歹也会杀丧尸。留着一群猫,除了昼伏夜出躲躲藏藏,毫无意义啊。”
可是在洪涛心目中,飞虎队的选择比狼队还蠢。对,不是傻,是蠢,愚蠢。自私、明哲保身都是人类本性,谈不好坏,本能反应嘛,只要是人就必须有,否则就不是人了。
但人类之所以能成为地球最强大的生物,就不能光依从本能活着,大部分时间是在克服本性中的缺陷,升到更高的层次,才会明显区别于动物。
动物只会看眼前利益得失,有肉了就猛吃,吃完啥也不管呼呼大睡,攒足了力气等饿了之后再去抓。
人类则要看得更远些,有了肉先别想着怎么吃,多想想怎么保留下来一部分,留着明天、后天、或者抓不到食物时再吃,这样才可以尽可能的减少挨饿的次数。
面对活尸、丧尸、蓝魔鬼的威胁,有些人就像是动物,本能的选择了逃避,多活一天算一天,把未来全部寄-->>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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