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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放。”
南易刚走出放映厅,就看到枪手公司的陈放。
陈放听到南易的呼声,便走到南易跟前,“老板,你怎么在这里?”
“陪苏菲过来玩,你呢?”
《圣女贞德》的剧本当初就是陈放负责带人操刀,剧本照着一个不知名女人的特点而写,陈放会不知道苏菲·马索和南易的特殊关系才怪,所以,南易才会直接诚实回答。
“老板,你知道的,公司签了不少的版权,畅销书还好,根本不愁卖,有些不畅销的书,影视版权过两年就要到期了,我要抓紧时间推销出去。”
“哦,顺利吗?”
“还可以,我已经谈了几个意向。”陈放看了看手表,歉意地说道:“老板,我约了人谈版权,时间快到了。”
“哪部的版权?”
“温斯顿·格鲁姆的《ForrestGump》,压在手里好久了,好不容易有人感兴趣。”
“喔,不妨碍伱,去忙……”南易刚把手抬起,忽然意识过来陈放说的书名是什么意思,“等会,ForrestGump?福瑞斯特·甘?”
“老板,有什么问题吗?”陈放迷茫地问道。
“身上有带着这本书吗?”
“有。”
陈放从公文包里拿出书递给南易。
南易接过书,直接翻到第一章的开篇,“我要说一句: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待你态度恶劣。喏,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总是这样……
说真的,我对白痴略有所知。这大概是我唯一懂得的学问,不过我真的读过这方面的东西——从那个叫什么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家伙笔下的白痴,到李尔王的傻瓜,还有福克纳的白痴,班吉,甚至《杀死一只知更鸟》。”
看到这里,南易已经确定他手里拿着的这本书就是他认为的《阿甘正传》,不过,他并没有把书放下,而是把陈放叫到角落里,他继续往后面阅读,中间不顾陈放地多次催促,他直接把书囫囵吞枣地看完。
良久,合上书,南易看向已经焦急万分的陈放,“不用这副作态,告诉我,你约的是谁?”
“温迪·芬德曼。”陈放面色不霁地说道。
“制片人?”
“对。”
“哪个公司的?”
“派拉蒙。”
“第几次联系?”
“第三次。”
“前两次在哪里?”
“洛杉叽。”
“间隔多久?”
“第一次是一年半前,第二次七个月前。”陈放略有所思。
“都是谁主动?”
“第一次,我,第二次,对方。”
“这一次呢?”
“正好遇到,温迪·芬德曼提出再谈谈。”
南易略一斟酌,说道:“你没觉得你自己像一条鱼被她遛着吗?”
“遛鱼?”
“对,钓鱼提竿的时候遛鱼,把你的耐心和力气遛光。”
陈放眼睛一瞪,“老板,你是说派拉蒙其实很看好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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