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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哥才不要。
听到这个理由,三弟吸了吸鼻子,“果然,你更喜欢小孩。若你坚持如此,我、我也不是不可以当回小孩。”
钧哥看着三弟那堪比两个他的猛男身子,叹了口气,和蔼地搓了搓弟弟的脑壳,“滚。”
喔。
三弟委屈巴巴地溜走,但他是不会就这么放弃的。就算他不能留宿,他也要加入这个家。于是,尽力左思右想后,一天,他将目光放在了小宫九的身上。
就是你了!
未来的太平将军王,宫九。
小宫九虎躯一震,将小九推回脑内,自己上阵刚想溜走,下一息就被三弟郑重地按住了肩膀,“世子莫走,哥哥我,教你骑大马当将军啊。”
小宫九当场沉下小脸,狠狠拍开了他的手,“不要。”
377
小宫九,一个打心底讨厌臭老爹的萝卜头。
他是当真讨厌他的老爹,连带和老爹相关的一切都讨厌。
包括将军王的身份。
然而小小的萝卜头又怎能抗过像三弟这般壮士?
三弟是那么的勇猛,猛得扛起小宫九便是跑向马场,一齐骑上他的汗血大宝马。
喔!好大好大的马,好长好长的睫毛,小九看了在小宫九的脑海里捧起小脸直呼漂亮。
小宫九却一点都不开心,撇开老爹的原因不谈,他最近在沉迷另一种东西——
钧哥晚上睡不着画的小人儿书。
起初小宫九发现后还以为是普通的火柴小人在乱舞,但越看越觉得不对,这小人儿手上还拿着一个木棍一样的东西。
小宫九捧着书跑到钧哥,指着小木棍一问,”这是什么?”
钧哥扫了一眼,“剑。”
小宫九这才发现,这小人儿书竟然是钧哥画出的剑谱,上面看着乱舞的动作竟然全都是钧哥的剑法。
好家伙,真是好家伙。
小宫九一看就入了迷。看久了,白天的时候还试着拿树枝比划比划。刚练出了点苗条,便杀出三皇子这个程咬金,把小宫九掳去马场练起了骑射。
这可打乱了白天的计划,小宫九闷闷不乐。
而此时的钧哥正在看书。他已经习惯了东宫里的闹腾,在这喧嚣的世界里,他已是熟练掌握了剑修独有的技能,无视旁人完全沉浸于自己世界中的自闭。
他正在看菠菜前几日和信一起寄到他手上的书,是那本名叫七略的兵书。时隔一年多,菠菜终于把全书写完,还多抄录了一本。
菠菜在信中写到军营人多,小卒们都是多人同住一屋,菠菜怕不方便就把原稿寄给了他,让他看看顺便帮忙保存。另一抄录本,菠菜打算过些日子送给上司用于自荐。
菠菜一开始是白衣,直接自荐的话上司定不会信他。但如今不同了,经历几次战役后他的身上有了军功,七略也写好了,自荐时更能取信于人。
恰巧过些日子就是中秋,也是菠菜的整岁生辰,那日自荐或许会多些好运,正好也能当作送给自己的生辰礼。
钧哥想了想觉得这个生辰礼的确不错,打算也送菠菜一个差不多的。于是在中秋当夜家宴后,他将七略放上了御书房的书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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